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数据标准>的通知》(建市办〔2018〕8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数据标准做好市级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市级平台)建设升级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请登录邮箱(邮箱:sdjzscjg@126.com )下载《全国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数据标准》电子版,并安排专人做好新数据标准的实施,确保在5月底前完成市级平台建设升级工作。请各市于1月18日前填报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建设联络员登记表(附件)报省厅建管处。
二、省厅将于3月底前按照数据标准对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完成改造升级,升级后的平台仅保留数据对接传输接口,不再设置通用版。请未完成平台验收或建设的6个地市提前部署,加快推进市级平台建设。2019年1月1日以后,省厅将按照建市招函〔2018〕43号和建市办〔2018〕81号两个文件标准对新建平台验收。已经通过验收的青岛、淄博、东营、烟台、潍坊、威海、临沂、聊城、滨州、菏泽10市要对照新标准对平台进行升级完善,确保市级平台稳定运行,与省级平台数据互联互通。
三、为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扎实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建设的通知》(建办市函〔2017〕435号)和《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商务厅印发<山东省扩大高质量招商引资招才引智考核办法(2018)>的通知》(鲁组发〔2018〕27号)对“双招双引”项目的考核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工、竣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保密工程等特殊原因除外),须通过一体化平台办理,并能在省级平台(网址:http://221.214.94.41:81/xyzj/)查询,且项目信息真实完整,方可认定为有效业绩。
联系人:张璐,联系电话:0531-87086927;技术支持:王伟,联系电话:0531-87087191。
附件: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建设联络员登记表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月15日
关于印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数据标准》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