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等有关规定,市建管局通过资质联席评审的方式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合格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名单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所公示的企业有异议的可以到日照市建筑工程管理局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举报电话:0633-7979091 。
附件下载:公示附件.xls
日照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