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是1986年国务院批复的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有着2600多年建城史,市域拥有大量的历史文化遗存。“山、泉、湖、河、城”交融辉映的城市风貌独特。目前济南市共有3处省级历史文化街区、1处市级传统风貌区,2个历史文化名镇、13个历史文化名村、56个传统村落,435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212处市级以上历史建筑、22处县级历史建筑。近年来,济南市突出规划引领,统筹保护发展与改善民生,突出保护利用和发展传承,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泉城特色风貌进一步彰显,城市品质进一步提升。
一是聚力规划保护,填补传统风貌区保护规划空白,加快名城保护规划体系构建。全面贯彻中央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系列要求,在编制完成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基础上,邀请国内高水平编制团队,编制完成济南市“一园十二坊”传统风貌区保护规划,深入挖掘片区历史价值与特色,全面展示片区历史遗存与风貌,科学管控各类保护要素,推动商埠区在保护传承中发展;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大规划帮扶力度,编制完成全市现有各级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初步成果,指导《莱芜区上王庄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报批,以历史文化展示利用推动乡村振兴;总结经验、优化标准,编制历史建筑保护图则,划定保护范围,明确保护要求,“量身定做”保护规范。济南历史文化名城“名城—历史城区(街区、传统风貌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工业遗产”的名城保护规划体系进一步完善。
二是聚力应保尽保,分批次公布历史建筑,加大老建筑保护力度。落实习总书记“要像对待老人一样,尊重和善待城市中的老建筑,保留城市历史文化记忆”指示要求,持续开展历史建筑潜在资源普查和认定工作。完成莱芜区、钢城区历史建筑普查工作,形成113处历史建筑分级名单,重点彰显莱芜区、钢城区的红色文化和“小三线”工业遗产价值;落实市政府“从历史建筑普查名单中分批次向社会公布历史建筑及保护图则”要求,在相继公布两批市级历史建筑基础上,于2021年11月公布第三批82处市级历史建筑,全部进行了挂牌保护;按期完成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大检查任务,推动平阴县、商河县历史建筑“达十”(历史建筑数量达到10处以上);加强历史建筑数字信息化建设,推动点云数据、三维模型、无人机、倾斜测量在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工作中的应用。2021年5月,全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暨历史建筑普查测绘建档工作现场观摩会在济南市召开,济南市历史建筑普查、测绘建档和保护利用工作经验获推广。新华网、人民日报等媒体先后关注济南市历史建筑保护工作,保护老建筑正在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三是聚力规划实施,突出历史文化资源活化利用,提升城市品质品位。在《芙蓉街—百花洲、将军庙两个历史文化街区及周边城市设计》基础上,规划与实施紧密结合,编制完成《古城历史文化街区启动项目实施方案设计》《一园十二坊传统风貌区保护规划及周边详细规划》,鼓励对历史文化资源进行可持续的合理利用,加快推进历史街区、泺源造纸厂、济南宾馆、中山公园等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城市更新项目。指导实施主体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双忠祠街、芙蓉街、芙蓉巷、起凤桥街、茶巷、涌泉胡同、东花墙子街等10余条老街巷历史风貌整治,成功入选全国历史文化街区整体提升类优秀案例。
四是聚力共建共享,借助“科技+”手段,让名城保护“活”起来。对标对表先进城市,适应名城保护管理需要,积极响应社会公众诉求,借助科技手段,加大名城保护信息化建设力度,为市民群众和游客提供更丰富的资讯、更便捷的服务、更加生动化的体验。建立“名城济南”微信公众号。在局官方网站设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信息管理平台”专栏,加强文保单位、名泉、湿地、古树名木、工业遗产、传统地名等历史文化信息的收集和录入。开展古城、商埠区等重点保护地段及12区县的系列地图编制。设计开发跨平台移动端“名城济南”APP,设计开发跨平台移动端“名城济南”APP,通过VR和全景浏览等展现方式,助力古城开启“掌上游”。(勘察设计处、村镇建设处、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来源: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