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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城市排水管理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情况

信息来源:山东尚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点击量:1195

一、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济宁市城市排水管理处

宗旨和业务范围:为城市排水提供管理保障。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负责济宁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排水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河道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作业性维修和维护工作实行市场化运作模式);行使济宁市行政区内河道、排水、污水行政执法权;承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     所:山东省济宁市环城北路13号环卫办公楼4层

法定代表人:闫新元

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开办资金:6250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证书编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0800493954434N

内设科室:办公室、人事科、生产技术科、财务科、排水管理科、水质监测科、设备材料科7个科室。

人员编制:31人

二、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18年度,济宁市城市排水管理处在市住建局的领导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好党建工作

坚决在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方向、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党建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和工作水平,提升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全处形成干事创业、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开展庆党“七个一”活动:组织精品党课、开展革命传统教育、重温入党誓词、开展集中走访慰问、组织志愿服务活动、参加“慈心一日捐”、积极参加“微党课”大赛,我处张伟同志参加了住建系统纪念建党97周年微党课大赛,并取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绩。

坚持“周五学习日”制度,始终坚持领导带头学、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并通过网络、微信、板报、简报、活动等多种形式,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开展了“灯塔—党建在线”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竞赛主题党日活动;“重温《共产党宣言》、坚定信仰信念”主题党日活动;反邪教:做党员先锋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先进典型、争当先锋党员”主题党日活动;“扫黑除恶、争当先锋”活动;重阳节走访退休职工主题党日活动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

(二)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

积极参加行风热线节目;及时回复市长热线、12319及网络问政平台问题,全年接收回复各类投诉建议、来信来稿及问政建议等200余件,做到了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结果,受到住建局热线办公室及问政平台的一致好评;加强保密信访工作;顺利完成公车改革及“放管服”工作,取消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办理中的审核盖章;缩短排污许可的审查与批准时限,只要具备排水许可申请条件、材料齐全,批准办理排水许可证由二十个工作日缩短至三个工作日,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让人民群众办事更舒心、更省心、更放心;严格落实会计制度。

(三)按照创城部署要求,提升城区河道环境

强化河道卫生保洁:对城区河道约15万m2河滩进行及时保洁,共清理垃圾约1250m3,约33万m2水面进行及时打捞,共清理垃圾约1030m3,约3500m2硬化步道及台阶进行了及时冲刷;保障了河道水清岸净,为广大市民呈现了崭新的城区河道面貌。

科学调控河道提水调水:为弥补引水入城水量不足问题,及时调整扬水站运行时间,每日提水10小时以上,今年共提水约3100万m3。根据创城、防汛、建桥及国控点水质要求,共升降顺河门橡胶坝171次、节制闸100次;升降会通桥橡胶坝10次,及时调换越河河水。

加强河道绿化美化:为配合创建森林城市,春季老运河及时补种垂柳112棵、凤杨4棵、大叶女贞8棵、小叶女贞24棵、冬青球269棵,越河及时补种垂柳6棵、红叶石楠30棵,提升了河道绿化环境;今年苗木修剪整修10次,浇灌苗木4次,施肥2次,打药14次,清理枯树35棵、扶植倒伏树木14棵、清除挡墙护坡杂树110棵;及时维修安装休息凳100余个;更换温馨提示语90套,进一步绿化美化了河道环境。

严查沿河违章施工:共查处损坏沿河挡墙、护栏、随意开挖排水口、私自打坝阻水、热力施工管道、乱倒垃圾污物等违章行为共约15余处;制止河内撒鱼、私自游船、洗涮拖把、随地便溺等不文明行为共计约200余次,并及时令其停止侵害或限期改正修复;发现污水溢流20余次,及时进行妥善处理。

顺利完成河道卫生保洁市场化招标:按照政府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要求,本着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精神,积极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方式,顺利完成老运河、小府河、越河、小洸河、任城河公开招标工作。

(四)依据排水许可规定,加强执法力度

逐步规范各类排水设施建设行为,截至11月底,已办理环评、接设审批手续及出具排水验收证明共16份,发放排水许可证36份。检查督导城区河道雨水入河口;加强违法排水的查处工作,查处多起违法排水行为,送达各项整改函6份,有效规范了城区排水户和河道的正常排水,基本杜绝了乱排现象。督查重点排水户入网水质。

(五)以安全为准绳,科学运行泵站

五座污水泵站共汇集提升污水6667.68万吨,完成计划的110.10%,五座污水泵站实际能耗为52.65kwh/km3,电费支出较去年增加20余万元。坚持城区60余公里排污管网的水位、检查井盖日巡查制度,全年共巡查管网2万余公里,维修检查井约100座,更换检查井盖约80套,全年未发生一起井盖伤人事故。为保障泵站正常运行,疏掏污水管网4千余米,清挖检查井300座,打捞检查井内垃圾160余m3,有效确保了管网的安全运行。

(六)突出便民惠民宗旨,加大公共自行车监管

公共自行车系统投运近四年以来,累计持卡用户183174个,用车次数7309万次,骑行次数估测骑行里程18272万公里,折合减排二氧化碳12909吨。今年完成三次专项维修,配合火炬路跨铁路桥、王母阁路升级改造及跨铁路桥等城建项目,完成公共自行车站点8处临时拆除及恢复建设,同时加强周边站点运营调度,保障了市民正常骑行。为进一步服务于民,把实事办好,按照创建文明城标准要求,完善办卡大厅配置,创建文明窗口,增设了2处办卡点,调整为卡务员轮休制,并取消异地市民办卡押金差别,热线服务24小时畅通,现热线日均接处100余次。并通过窗口、热线,帮助失主寻找遗失物品500余件、钱款8万多元。以“绿色骑行”为特色,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与社会公益团体联手活动3次,与任城区共同举办了“任城区植树节骑行活动”,并以骑行婚礼特色服务,在青年群体中倡导低碳生活。

三、取得的主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圆满完成城区河道防汛工作

根据市政府和市住建局工作安排,本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我处编制完善的城区河道防汛方案及应急预案,采取优化泵站运行、设置雨水强排点、细化应急预案、加强河道全线巡查、提前进行防汛演练、汛期24小时值班等措施,未雨绸缪,确保城区河道安全度汛。继8月13日“摩羯”大雨后,18-19日,“温比亚”再次影响我市,城区降雨量超过200mm,我处立即启动防汛应急方案,防汛人员全部到岗就位,一把手冲在一线现场指挥调度,最大限度开启泵站排水泵,实时监控河道水位,及时升降橡胶坝、节制闸,清除一切阻水障碍和垃圾污物,对沿河防汛重点单位如秀水城、休闲港等加强协作、互通信息,构筑防汛生命线,对存有安全隐患的河道护坡进行抢修加固。防汛人员坚守岗位、临危不乱,防汛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由于我们调度及时,措施到位,平稳地度过了汛情。由于本次降雨强度很大,城区河道挡墙出现10处倒塌,总长约220余米,倒伏柳树10棵,10处污水井盖破损严重,部分机械装备出现了故障。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财产生命安全,我处立即开展了汛后恢复工作,保洁打捞河道,清理倒伏树枝,修复破损井盖,抢修倒塌挡墙,调节橡胶坝、节制闸,使河道、泵站运行迅速恢复正常,整个防汛工作有条不紊,实现了安全度汛。

(二)积极投身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贯彻落实“路长制”工作,广泛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认真履行包保路段职责任务;开展异味污染源排查工作,自9月6日接到关于开展异味污染源大排查的紧急通知后,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四个异味源排查小组,安排部署污染源大排查工作,对26.8km河道、五座污水提升泵站、60km污水管网和20万吨/日市污水处理厂无缝隙全覆盖24小时不间断拉网式排查异味污染源,不留死角。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河道水源安全保障性不够,是影响深入创城工作的关键。

2、不文明现象(肆意便溺、河水涮洗、破坏河道设施等)在城区河道仍然十分突出,多年的各种宣传成效甚微。建议成立执法队伍巡视,对不文明现象采取相应的措施。

3、城区河道基础设施的完善配置不够,维护不够及时。建议加大投入力度,给市民创造良好的环境。

4、部分城区截污管网建设较早,管径较细,管道负荷已经落后于城市的发展速度,有些管道已成为排水高峰时的故障多发管段。

5、公共自行车合同费用不能如期到位。

五、本年度资产损益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上年度结余46.27万元,本年度收入4942.02万元,其中,财政收入4942.02万元;本年度支出4603.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96.33万元。我单位本年度净资产为7172.72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了228.55万元。                    

六、济宁市城市排水管理处事业单位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人民政府有关政策制定。

第二条单位名称:济宁市城市排水管理处。

第三条单位住所:济宁市环城北路13号环卫办公楼4层

第四条济宁市城市排水管理处是经济宁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额财政拨款的副县级事业单位,隶属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

第五条单位设立、变更、注销,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为城市排水提供管理保障。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负责济宁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排水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河道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作业性维修和维护工作实行市场化运作模式);行使济宁市行政区内河道、排水、污水行政执法权;承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从业誓词:本单位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

第三章事业单位的组织机构及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按照济宁市编制委员会《关于建立济宁市污水净化公司的批复》(济编[1992]58号)文件要求建立济宁市污水净化公司,为副县级事业单位,1997年12月(按照济宁市编制委员会《关于济宁市污水净化公司更名及内部机构设置的批复》(济编[1997]81号)文件)更名为:济宁市城市排水管理处。设置办公室、人事科、生产技术科、财务科、排水管理科、水质监测科、设备材料科7个科室。

第九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经济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登记,方取得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第十条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事业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责任人。

第四章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第十一条 本单位具体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收入。

第十二条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有关科室和个人。

第十四条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五条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六条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事业单位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办法

第十七条本单位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事业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十九条单位终止后的资产收归国家所有,并按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事业单位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章程由本单位修改,经举办单位同意,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审核后,方可生效。

第七章附 则

第二十一条事业单位章程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章程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