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41号)有关规定,我厅对山东泰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的申请进行审查,并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向社会公示审查意见。经审核、公示,山东泰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申请材料符合法定要求,准予许可;潍坊鑫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要求,不予许可。
特此公告。
附件:2021年第三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结果.doc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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