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城管局(执法局、公用事业局、园林局)、房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济南、莱芜市城乡交通运输委、林业和城乡绿化局、城乡水务局,菏泽市开发办:
为进一步提高调查研究水平,推动全省住建系统理论创新和工作创新,服务住建事业发展中心工作,经研究决定,组织评选2018年度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
(一)参评时限:参评成果仅限于2018年度撰写的调研报告。
(二)参评范围:全省县以上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干部职工撰写的调研报告。
(三)参评成果必须是调研报告或其他调研成果,文字一般在5000字左右,专著、领导讲话、总结、文件、会议材料、软课题研究、技术论文和理论文章等不列入评奖范围。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城管局(执法局、公用事业局、园林局)、房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报送参评成果原则上不超过4篇;济南、莱芜城乡交通运输委、林业和城乡绿化局、城乡水务局,菏泽市开发办,报送参评成果原则上不超过2篇。
二、参评条件
调研成果评选主要依据其实际产生的效益,原则上所有获奖成果都应当不同程度地进入党委、政府或部门决策。共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四个级次奖项。
(一)申报一等奖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依据调研成果出台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
2.依据调研成果,党委、政府下发了规范性文件;
3.依据调研成果,党委、政府召开了专门会议或列入党委、政府制度创新课题;
4.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调研成果作出重要批示;
5.被中央级报刊(新闻媒体、内部刊物)所刊用。
(二)申报二等奖的调研成果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对调研成果作出重要批示;
2.调研成果被党委、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吸收;
3.调研成果被党委、政府重要会议领导讲话吸收;
4.被省级报刊(新闻媒体、内部刊物)所刊用。
(三)申报三等奖和优秀奖的调研成果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依据调研成果出台了部门规范性文件;
2.被地级市报刊(新闻媒体、内部刊物)刊用;
3.被各级部门领导决策采纳。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申报表》、参评成果证明和进入决策的材料一式二份(申报表和参评成果装订成册)。
四、有关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工作,落实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申报工作,于12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2份装订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政策法规处,同时请将参评成果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信箱。报送申报材料时,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政策法规处李春建,电话:0531-87087035,电子邮箱:252659766@qq.com ,地址:济南市经五路小纬四路46号,邮编:250001。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