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省政府《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鲁办发﹝2018﹞23号)要求,我厅已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六十二项有关任务的整改工作,并进入销号程序,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14日至2021年1月20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该项任务的有关整改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反馈,联系电话:0531-87080821,传真:0531-87926542,邮箱:gaoguangyang@shandong.cn。
一、反馈问题
2012年,山东省政府要求到2015年小清河流域干流达到水环境功能区标准,主要支流消除劣Ⅴ类水体。但直到2017年上半年,小清河干支流18个省级以上控制断面中8个还处于劣Ⅴ类。
二、责任单位
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济南、淄博、东营、潍坊、滨州市委、市政府
三、整改方案涉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整改措施
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十三五”山东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小清河流域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同步建设配套管网,加快城中村、老旧城区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持续推进黑臭水体治理,有效解决建成区污水直排、雨污混排问题。到2020年底,全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全省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8%。
四、落实情况
(一)出台政策文件。一是2019年,联合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开展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的通知》,明确三年工作目标,不断补齐城市和县城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印发《关于以加强排水管理为重点组织开展“清水入河、污水入管”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指导各地以加强管理为手段开展提质增效工作。二是联合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和城市污水处理厂监管及总氮指标排放控制的通知》,建立溯源追查和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开展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排口水质监测,对超排、偷排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三是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明确全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并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纳入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治理、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中统筹推进。四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的通知》,建立城市黑臭水体日常维护“1+6”机制,明确监管责任,确定日常监管巡查、远程视频监控、实时图像上报、群众有奖举报、定期水质检测、履职不力问责等六项制度。
(二)强化调度督导。一是印发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第五督战队督战方案,成立第五督战队,对全省住建领域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相关问题整改进行实地督战,每月至少实地督战5个设区市并向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报送督战情况。二是建立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城市黑臭水体等工作的月调度和季通报制度,不断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建设,提升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三是配合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执法检查和监督性视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明查暗访,确保整治成效。
(三)加大资金支持。一是不断加快城中村、老旧城区雨污合流制管网改造,2019年争取省级财政2.5亿资金,用于全省城市雨污合流制管网改造757公里,并委托第三方进行绩效评价。二是2018年以来,我省济南、青岛、临沂、菏泽4市成功申报国家黑臭水体示范城市,争取国家资金21亿元,用于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到2020年底,全部完成承诺项目的工程整治。三是多渠道筹措资金,不断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黑臭水体整治,指导各城市在年度城市建设计划中优先安排,鼓励市场化运作城市污水处理厂项目。
(四)加强技术指导。一是组织开展城市污水处理工作运营质量评价和提质增效评价,不断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运营质量和水平。二是印发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编制大纲,成立成立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专家委员会,对各地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评估,确保按期完成三年确定的目标任务。三是编制发布《山东省城市雨源型季节性黑臭水体整治技术导则》,明确整治标准和技术路线,为提升整治质量提供技术支撑。
五、整改成效
截至2020年底,全省已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328座,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共形成污水处理能力1701万吨/日。其中,十三五期间,新建城市污水处理厂111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70.2万吨/日;新建城市污水管网8065公里,改造老旧污水管网1499公里,改造雨污合流管网4341公里。全部完成《“十三五”山东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
2018-2020年,全省新建(扩建)城市污水处理厂60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4万吨/日;新建城市污水管网4525公里,改造老旧污水管网1133公里,改造合流制管网1308公里。根据《2019年山东省城市建设统计年报》,到2019年底全省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为97.42%。2020年全省共处理城市污水51.72亿吨,同比增长3.15%,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8%。
截至2020年底,全省设区城市建成区排查出的166条城市黑臭水体,全部完成工程整治并通过“长制久清”评估验收,顺利完成国家目标任务。
《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反馈问题第六十二项确定的整改措施之一,我厅已完成整改落实。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月14日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