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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检测机构热轧带肋钢筋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顺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点击量:738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强检测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检测市场,提升检测机构技术能力和水平,我厅决定开展2020年度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单位

取得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见证取样资质的检测机构。

二、能力验证项目

本次能力验证的项目:热轧带肋钢筋(下屈服强度、抗拉强度)。

三、时间安排

(一)样品发放时间:2020年10月11日将通过顺丰快递邮寄到各设区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二)样品领取时间:2020年10月13日各检测机构到设区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领取样品。

(三)试验时间:2020年10月14日至10月20日各检测机构必须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见证下完成试验。

(四)上报时间:2020年10月22日前各设区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将全部试验资料通过顺丰快递到付方式邮寄到指定地址(详见包装箱)。

四、工作要求

(一)各设区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收到样品后,应在快递员现场见证下打开快递包装箱,按照当地检测机构数量核对样品,并检查包装完好性及标识完整性。确认无误后当场填写《2020年热轧带肋钢筋检验能力验证样品确认单》(附件3),填写完成后交顺丰快递员回收。

(二)各设区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安排专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辖区内检测机构试验过程进行见证。试验完成后,将试验自动采集曲线照片(或截图)、《2020年热轧带肋钢筋检验能力验证结果报告单》(附件2)、《2020年热轧带肋钢筋检验能力验证收到样品确认函》(附件4)于2020年10月22日前通过顺丰快递到付方式邮寄到指定地址(详见包装箱)。

(三)各检测机构应按照设区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统一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并在见证人员的见证下严格依据《2020年热轧带肋钢筋检验能力验证作业指导书》(附件1)要求,完成能力验证试验。

(四)无故不参加本次能力验证及不按规定时间完成试验的检测机构,一律按不合格处理。

五、能力验证费用

本次能力验证项目的费用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承担。能力验证不符合要求的检测机构,需参加第二次能力验证。

联系人:张毅,联系电话:86195304。


附件 附件1:2020年热轧带肋钢筋检验能力验证作业指导书.doc

附件2:2020年热轧带肋钢筋检验能力验证结果报告单.doc

附件3:2020年热轧带肋钢筋检验能力验证样品确认单.doc

附件4:2020年热轧带肋钢筋检验能力验证收到样品确认函.doc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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