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报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有关情况的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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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了解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现状,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监管,请协助组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情况调查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如实填写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附件2,可在www.mohurd.gov.cn网站下载)。 二、请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文字材料。包括:1.本地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总体情况;2.目前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改革情况;3.机构、人员、经费和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4.进一步加强监督队伍建设、发挥监督机构作用的措施和建议。 另请提供省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1-2家有代表性的地市、县级监督机构的机构、编制、职责文件复印件。 三、请于11月30日前将调查表、文字材料及电子版报我司。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质量处 费 翔 电话:010-58933293 传真:58934250 zhiliangchu@mohurd.gov.cn 安全处 朱金波 电话:010-58933920 传真:58934250 anquanchu@mohurd.gov.cn 附件: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情况调查表 2.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情况调查表
(此件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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