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2017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计划下达后,各市、县(市、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抢抓机遇,加大力度,研究确定并上报了2017年度第二批棚改计划。现将各市上报的第二批574个项目、270646套(户)予以公布。
各市要据此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尽快落实立项、资金、土地、规划和房屋征收(拆迁)等建设条件,主动与国开行、农发行等金融机构对接,积极争取贷款支持,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对不能按时完成开工任务确需变更调整的项目,由各市提出申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同意后将适时予以调整。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201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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