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做好2019年度工程质量责任主体
行政处罚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济南、烟台、临沂、德州、聊城市城管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请报送2019年度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的通知》(建司局函质〔2020〕58号)要求,请对2019年度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进行统计,其中,各市住建局负责市本级(处罚职能已移交城管局的除外)和所辖县、市、区(含综合执法局处罚)的统计汇总工作,济南市等五市城管局负责市本级的统计工作。统计工作完成后,填写附表(可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http://zjt.shandong.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加盖本部门公章,于2020年8月25日前报厅执法监察局,并报电子版。
附件:1.2019年建设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一.doc
2.2019年建设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二.doc
3.2019年建设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三.doc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8月6日
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