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建标规〔2021〕1号)、《山东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鲁建节科字〔2021〕7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等文件标准规范,经评审、公示等程序,“山东高等技术研究院主院区项目1-3#实验楼、4#实验楼、5#实验楼、科研楼A、科研楼B、师生活动中心、学术交流中心、图书馆”等项目获得2024年第一批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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