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15〕5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科〔2017〕238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37/T 5097-2017)、《绿色医院建筑评价标准》(GB/T 51153-2015)等规范,经评审、公示等程序,共248个项目获得2019年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现予公布。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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