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建村〔2023〕18号),省住建厅近期也将下发通知,为抓好上级有关要求的贯彻落实,我局牵头起草了《济南市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现征求意见。
意见征求期限:4月24日—5月23日,如有意见发送至邮箱zhaochuanming@jn.shandong.cn
联系人:赵传明 电话:51705562,15098996203。
济南市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济南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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