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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会员监理企业及从业人员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顺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点击量:861
各市建设监理协会、会员监理企业:
 
为鼓励建设监理企业不断提高企业信誉和监理工作水平,激发监理从业人员爱岗敬业热情,树立监理与咨询行业良好形象,促进全省建设监理与咨询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建设监理协会章程》规定,省监理协会决定开展2017-2018年度会员监理企业及从业人员考核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价范围
 
2017年以前加入山东省建设监理协会,按时履行会员义务并具备以下条件的会员监理企业及从业人员
 
(一)依法取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监理资质证书;
 
(二)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经监理企业按程序确定,履行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责的人员;
 
(三)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教育与信用信息卡,经监理企业按程序确定,履行工程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的人员;
 
(四)为会员监理企业服务的各市监理协会工作人员。
 
二、考核评价条件
 
本次考核按各市会员监理企业及从业人员数量,评价一定数量的优秀(先进)等次。先进监理企业全省评价60家;优秀总监理工程师全省评价110名;优秀专业监理工程师全省评价200名;先进监理工作者全省评价16名。优秀(先进)等次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按照以下条件考核确定:
 
(一)先进监理企业评价条件
 
1. 遵守协会章程和行业自律公约,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企业规章制度健全,市场行为规范,近二年监理企业承揽合同额、营业收入、工程监理合同额和员工收入位居行业前列,在本地市享有较高声誉;
 
3.各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化程度较高,人员专业配套、工作服务到位、业主评价满意,监理工作成效明显;
 
4. 近二年监理的竣工工程获得1项“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市政工程金杯奖)等国家级奖项或2项“泰山杯”等省部级奖项;
 
5.近二年监理的竣工工程获得2项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
 
6.近二年没有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受到违法违规行政处罚,无各类不良行为记录。
 
(二)优秀总监理工程师评价条件
 
1.具备相应的理论知识和监理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监理工作符合合同要求,业主评价满意;
 
2. 有工程监理企业的聘任文件,从事工程监理工作15年(含15年)以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8年以上(含8年);
 
3. 近二年在国内公开发行的刊物或协会刊物上发表过一篇以上监理业务或专业技术论文;
 
4. 近二年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竣工工程,获得1项“泰山杯”等省部级及以上奖项;
 
5. 近二年没有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受到违法违规行政处罚,无不良行为记录;
 
6.获得建设监理行业创新发展30周年“山东省金牌总监理工程师”称号总监理工程师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三)优秀专业监理工程师评价条件
 
1.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严格依照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开展监理工作,业主评价满意;
 
2.  经监理企业正式聘用,从事工程监理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6年以上(含6年);
 
3. 近二年参与监理的工程获得1项“泰山杯”等省级及以上奖项;
 
4.近二年没有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受到违法违规行政处罚及各类不良行为记录。
 
(四)先进监理工作者评价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热情服务,清正廉洁,认真贯彻执行建设监理各项法规政策,扎实掌握监理理论和业务知识;
 
2.具有开拓创新和求实奋进精神,在本职岗位上成绩显著;
 
3.严格遵守协会章程,积极开展协会工作,服务意识强,服务效果显著;
 
4.在协会内部和会员单位中享有较高声望,为推动监理行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考核评价程序
 
(一)企业自评申报
 
各会员监理企业对照考核条件进行自我评价,符合考核评价条件的,填写申报表(见附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承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9年12月3日9:00至12月11日17:00登录省监理协会网站“建设工程监理行业信用自律与教育服务系统”上传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原件报所在市监理协会核实。
 
(二)市监理协会材料核实
 
请各市监理协会认真对照评价条件,核实材料原件,并根据评价条件和材料原件对所有申报企业形成书面意见,于2019年12月17日前上报省监理协会。
 
(三)省监理协会综合考评
 
省监理协会成立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严格按照考核评价条件对各市申报监理企业及从业人员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省监理协会网站进行公示。
 
(四)通报表扬
 
省监理协会对先进监理企业、优秀总监理工程师、优秀专业监理工程师、先进监理工作者进行通报表扬。
 
四、其他有关要求
 
各申报单位对提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评价结果并公开通报,计入企业(个人)不良行为记录,5年内不予纳入省监理协会组织的考核评价。本次考核评价不向申报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李建、杨尚敏  联系电话:0531-87068002
地址:济南市经六路155-4号  邮箱:sdjljy@126.com
 
 
 
附件:2017-2018年度会员监理企业及从业人员考核评价申报表